一、交易基本情况
1.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201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办公楼的议案》,决定出资5,407.36万元购买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政房地产”)拟建设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汇处的华谷国际城1号楼一层960平方米、2号办公楼五层5,6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作为公司的新办公楼(公司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11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变更为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2011年11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森工地产与大政地产的股东辽宁长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长春大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以现金3,300万元和5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大政房地产86.84%和13.16%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森工地产(吉林森工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建设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大政地产100%的股权,大政房地产也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本次向大政房地产购买办公楼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公告刊登于201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0年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化解公司与大政房地产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鉴于大政房地产无法按照《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的约定实现交付义务,大政房地产对公司的房产交付义务已变更为债务义务,经与开发建设集团、大政房地产协商一致,由开发建设集团以其管理的财产(包括其所属子公司及统管企业的财产和股权)用于偿还大政房地产对公司的购房款及违约金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