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62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3,000万元购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