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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证券部      发布日期:2014-02-14      浏览次数:10426次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开展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情况。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